2018年4月24日18 时许,黄泥河森林公安局胜利派出所辖区居民徐某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在黄泥河镇客运站乘坐三轮车回家的途中不慎将钱包遗失在三轮车内,钱包内有现金1000元人民币和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因急需使用证件和银行卡,在寻找无果的情况下想到了人民警察,所以向派出所民警寻求帮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利用辖区内的治安摄像头进行查找,通过徐某进行辨认,很快就锁定了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民警立即进行走访,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三轮车主,经过民警耐心的劝说,三轮车主将遗失的钱包交还给徐某,经徐某检查确认包内物品并无减少。徐某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后,对处警民警连表谢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