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货运汽车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全省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交通运输管理所从即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市货运汽车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货运车辆许可资质和驾驶员从业证件、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无《道路运输证》或持伪造、失效《道路运输证》的货运“黑车”参与非法运营的; (二)混凝土搅拌罐车无《道路运输证》或车辆技术等级不符合相关等级要求,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三)车辆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持无效《从业资格证》或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五)车辆超载驶出装载地点(超限运输源头管理)的; (六)车辆存在非法改装行为的; (七)车辆未参加年度审验,仍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 (八)车辆未按要求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的; (九)货运企业未定期开展本企业车辆安全性能检查的; (十)货运企业未对本企业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的。 交通运输管理所力争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全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行业监管、守法自律、社会监督”的道路运输货运汽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切实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敦化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