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现象,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将具体整治范围通告如下:重点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主要包括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进行住宅性质开发。 其中,第一、第二类问题,属于改变土地性质、改变土地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的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第三类问题主要看实际用途,对农民按照有关规定自建自用并且用于农业生产的,不纳入清理整治的范围,主要是对面积予以规范。 存在违法建设“大棚房”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抓紧将违法设施进行拆除,对违法占用的土地进行复耕。对拒不停止和拒不整改的,将严格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