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王玉涛)2018年8月30日18时50分许,在敦化市东环城路与新华路交汇处,孟某驾驶两辆摩托车与未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孟某驾驶的摩托车乘车人受伤,未某见有人受伤,便趁着夜色驾车逃之夭夭。 敦化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组织民警现场勘查,现场只留下摩托车撞击的残片,但细心的民警还是在现场发现了一个黑色手机。随后,民警通过到移动公司查询机主信息、调取视频监控及多方走访调查,查明暂住敦化市渤海街居民未某涉嫌本起事故, 2018年9月6日民警对未某进行传唤询问,在大量证据面前,未某供述了2018年8月30日18时,在敦化市新华路与东环路交汇处道路上,自己无证驾驶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与孟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孟某驾驶的摩托车上乘车人受伤。发生交通事故后,看到有人受伤,由于害怕,自己驾车逃离现场,慌忙间,将自己的手机遗落在现场,回家后将发生事故时穿的上衣丢掉,将摩托车藏匿起来的经过。民警对未某进行了拘留15天的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这里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事故后,要积极保护现场,救助伤员,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无故离开事故现场,逃避责任追究的,都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