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袁桂玲 姚瑶)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丰富馆藏,优化馆藏档案结构,确保档案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市档案局积极开展2008年文书纸质和数字档案同时接收进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吉林省档案条例》等规定,各部门(单位)形成的文书档案,具有永久、30年保存价值且成立时间已满10年纸质和数字档案,需移交市档案馆,进行集中管理。截止10月底,全市的各部门(单位)2008年的纸质和数字档案已经全部接收进馆。共接收66个单位,4001件档案,圆满完成2008年纸质和数字档案接收任务。市档案局自2012年实现纸质和数字档案同时接受进馆工作以来,共接收33094件档案,实现了增量档案数字化,此项工作的开展,走在全省的前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