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开展业务培训 办案民警定期充电 (通讯员:刘树鑫 王丽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相关法律条文发生变化,为及时贯彻落实,确保全局办案民警及时掌握增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文和序数变化,避免出现适用的法条而出现案件程序方面的错误,确保了侦查、起诉、审判得以顺利进行。10月30日,黄泥河森林公安局法制大队组织全体办案民警集中学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法制大队队长张超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条文逐一解读,重点强调,制作犯罪嫌疑人笔录应注明1、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2、告知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通过学习,与原刑事诉讼法对照,使办案民警及时掌握了增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文的具体变化,加深了民警们对修改后的条文的理解,为提高我局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