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交通行政许可是否延续听证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敦化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运管所”)定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交通行政许可是否延续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 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市运管所五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出租汽车经营者代表、主办方代表、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详见附件) 四、听证事项 2002年敦化市政府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有偿出让了130台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期限16年,此批130台出租汽车经营权将于2018年12月25日届满到期。经营者向市运管所提出了延续经营申请,市运管所依法予以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召开听证会,听取出租汽车经营者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五、相关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须按时参加会议,迟到者禁止进入会场。 2.会议时间安排,2018年12月6日上午8:30至8:50入场签到,9:00会议正式开始。 3.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进入会场前将手机调为静音或振动状态;会场内禁止吸烟,不得乱扔垃圾。会议开始后,不得随意走动,擅自进出会场;除会议主办方外,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参会代表须按主持人示意有序发言,不得随意打断他人讲话;不得谈论与本次 听证会议题无关的内容;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会议纪律的人,主持人可以予以警告;对录音、录像、拍照的,可要求工作人员暂时代管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待会议结束后物归原主。对不改正、不配合的,主持人可当场取消其听证资格,要求工作人员将其带出会场。 附件:听证会参会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名单 敦化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听证会参会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名单 一、经营者代表 王春林 敦化市昌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赵秀艳 敦化市联合大众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何立忠 吉HT3222出租汽车经营者 郎宏俊 吉HT3240出租汽车经营者 谭洪玉 吉HT3326出租汽车经营者 孙元有 吉HT3286出租汽车经营者 王太福 吉HT3241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授权委托人 二、主办方代表 陈 明 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王 杰 交通运输管理所法律顾问 王松斌 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柏彦明 交通运输管理所法制督查科科长 王昌营 交通运输管理所城市公共管理科科长 刘文奎 交通运输管理所城市公共管理科副科长 杨雪利 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运管员 三、相关工作人员 书记员:姜 艺 吴 晶 工作人员:乔明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