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敏) 审计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才是根本。要立足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紧盯责任追究、促进完善制度,努力打造工作闭环。解決问题,既需要被审计单位纠正问题,更需要党委、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从宏观上加强监督管理。我们要改进审计方法,坚持“开门搞审计”,全面推进“环式”管理,切实把审计成果用好用到实处。 把“背对背”审计与“面对面”交流结合起来。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免受外在环境影响和被审计单位干扰,特别是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委和监委等部门处理。同时,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帮助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及时纠正错误做法,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治理绩效。 把“各管各”监督与“手拉手”协作结合起来。要与组织、纪委、监委、检察、公安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大问责力度,尤其要避免一些单位对审计结果“虚心接受、诚恳检讨、硬是不新改”的现象。要与人大监督紧密配合,通过联合开展审计整改跟踪调硏等,涉督促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深入整点改,全面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要公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与审计相关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提请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用好审计成果,最大程度实现审计价值。 把“点到点”审计与“点到面管理结合起来。审计要真正起到减少问题发生概率的作用,就必须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切中要害,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一些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同领域、同行业、同类型的大部分单位同样存在。对此,我们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通报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其完善政策法规和机制制度,达到“审计一家、解决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