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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政府下发关于东丹小区地段房屋征收决定

时间:2011-07-20 09:38来源:敦化新闻网 作者: 点击: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东丹小区部分房屋已列为城市旧城区改建地段,并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日前,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此地段房屋征收的决定。 本次征收范围内涉及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户约557户,已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东丹小区部分房屋已列为城市旧城区改建地段,并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日前,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此地段房屋征收的决定。     本次征收范围内涉及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户约557户,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491户,协议签约率达到88%,符合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要求。征收范围为东丹小区一期棚改以东、牡丹江以南、长江村以西、201国道以北。     市房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征收部门推荐市恒源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评估单位,被征收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2011年7月20号前,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联名提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安置。被征收人就补偿安置方式、安置原则及具体补偿安置标准,应当按照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履行。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予补偿。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确定的签约及搬迁期限内,与征收部门或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7月25号为签约及搬迁截止期限,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市政府将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敦化台记者刘德胜、张诗岳报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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