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一市民因非正常上访被行政拘留9天
时间:2011-07-20 14:12来源:敦化新闻网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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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化市居民董某因反映其父亲有关待遇问题,到北京中南海地区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机关移送到国家信访局马家楼分流中心。吉林省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办公室证实董某行为扰乱了国家机关的办公秩序和北京市的社会秩序,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近日,敦化市居民董某因反映其父亲有关待遇问题,到北京中南海地区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机关移送到国家信访局马家楼分流中心。吉林省驻京信访工作联络办公室证实董某行为扰乱了国家机关的办公秩序和北京市的社会秩序,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董某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
非正常上访属违法行为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但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对信访人可以提出的信访事项、向哪级哪个部门提出信访事项、逐级上访的程序、上访的地点、集体访的人数、在信访活动中不得出现的禁止行为均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范性条款,信访人应当而且必须遵守。
遵守《信访条例》规定程序从事信访活动,信访人的合理、合法的权益才能依法予以保障。市委、市政府郑重告诫那些煽动、策划、串联、集资上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到州、省、北京非上访地带上访,恶意登记,制造影响,在公共场所举挂横幅、标语等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信访的范围,行为性质已经发生变化,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属于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劝阻无效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根据情节予以训诫、拘留、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都北京是全国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族人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首都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多名不听劝阻、执意进京非正常上访群众被依法处置,给予治安拘留。
敦化台记者刘明、李佳韩(实习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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