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珲高铁敦化段土地征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2011-07-21 21:02来源:敦化新闻网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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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国)吉珲高铁在敦化境内为79公里,沿线项目需征收房屋1364户、企业26户、暖窖大棚115户。时间紧,任务重,人民法院如何发挥法律作用,确保在依法征收的前提下,保证高铁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敦化市法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月21日,敦化市召开
(任建国)吉珲高铁在敦化境内为79公里,沿线项目需征收房屋1364户、企业26户、暖窖大棚115户。时间紧,任务重,人民法院如何发挥法律作用,确保在依法征收的前提下,保证高铁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敦化市法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月21日,敦化市召开了高铁项目动员大会,针对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刚刚颁布实施的实际情况,敦化市法院专门抽调10名工作人员一边参加房屋征收工作,一边深入实际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调研。副院长尹秀江、纪检组长王金玲更是提前介入,为市高铁建设办公室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提出意见,随后对征收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跟踪,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关行政部门按照法院的建议,在3月初就依法向当事人发出征收补偿决定,为案件能够依法进入强制征收程序奠定基础。尹院长和王组长还多次通过电视台,对征收中涉及到强制拆迁、私搭滥建等被征收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法律讲解;多次深入征收和拆除现场,与拒签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面对面地谈话,明理释法,耐心细致地做好被征收人的思想教育和动员工作,对被征收人提出的征收补偿标准低的问题,告知其合法的救济途径。在长达近5个月的征收工作中,10名法院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起克服了环境差、压力大、经常挨骂、没有休息日的困难,深入被征收人家中登记、调查、讲政策、讲法律。到7月10日前,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并自动履行了义务,但仍有4户国有土地上的被征收户、10户集体土地上的被征收户以补偿标准低为由拒不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
法院根据征收人的申请对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立案。虽然法院对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立案审查,但是,仍然没有放弃对被征收人的思想动员工作。只要有一丝希望,能做和解工作,就不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针对国有土地上的被征收人,敦化市法院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情况,采取分别约谈的方式,或到其家中,或约到法院,针对不同情况,一一做好思想工作。被征收人孙桂书有三个儿女都是聋哑人,家庭困难,全靠其217平方米的服务用房的租金收入来维持生活和供聋哑儿女的孩子上大学,敦化市法院在多次做他本人及几个儿女的思想工作的同时,针对他家特殊情况,案外又向市里争取部分政策,7月15日,尹秀江副院长、王金玲组长和行政庭韩力实庭长又亲自与孙桂书和他的儿子约谈近4个小时,讲法、讲情、讲理,最后孙贵书终于被法官真情实意所打动,终于在补偿协议上签字。被征收人陈克勇,性格比较偏执,曾经因非法运营,为逃避处罚,要从行政机关的6楼跳下,行为过激。针对其思想波动大,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情况,尹院长、王组长、韩庭长第一次把他约到法院,耐心向其讲解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及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陈克勇慢慢地思想有些松动,但是还是没有签字。尹院长从他细微的思想动态上看到了一丝希望,马上与房产部门人员沟通协商,第二天房产部门人员带着回迁楼的图纸,领着陈克勇到回迁楼现场帮他选位置、选楼号,但陈克勇依然没有签字。法院仍然没有放弃对其的思想工作,18日清晨还没有到上班时间,尹院长、王组长再次将陈克勇约到法院,做听证会前的最后一次约谈,不厌其烦地讲解政策和法律,帮助其分析强制执行的后果、损失和责任,终于在8点55分,距离召开强执听证会仅有5分钟时,陈克勇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至此,国有土地上的需被征收房屋除一户外,其余均被征收,高铁建设敦化段国有土地征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这一户被征收人,法院将协同其他部门继续做其思想工作。
针对集体土地上的10户被征收人,敦化市法院在多次做思想工作没有效果的情况下,依法组织听证会。为了保证听证会的公开、公正,18日下午,敦化市法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司法局、监察局、信访局及被申请人所在乡镇、村委会的领导参加听证会,经过近4个小时的听证,充分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被征收人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没有异议,仅仅认为补偿标准低而拒绝签补偿协议。根据听证会情况,经合议庭合议,敦化市法院依法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并立即向被征收人送达。目前,在法院的监督下,相关部门正准备组织强制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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