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调解功能 筑牢第一防线
时间:2011-08-26 19:06来源:敦化新闻网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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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记者 钟 慧)吉林省敦化市官地镇位于敦化市东北部,总面积633.5平方公里,总人口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辖45个行政村、94个自然屯,目前全镇共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45个、人民调解员145人、矛盾纠纷信息员45人。官地司法所在市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
(特约记者 钟 慧)吉林省敦化市官地镇位于敦化市东北部,总面积633.5平方公里,总人口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万人,辖45个行政村、94个自然屯,目前全镇共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45个、人民调解员145人、矛盾纠纷信息员45人。官地司法所在市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调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基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主要的做法是:
一、抓队伍 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众所周知,目前大多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选聘调解员过程没有明确的学历、专业等方面的限制,因此,选聘产生的人民调解员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不一、法律水平不等、政治觉悟不同等问题,从而给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使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官地司法所在队伍建设上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把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以乡(镇)为单位,就近组织,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调解培训等多种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相关部门资深人员,专门抽调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培训授课小组,对人民调解法、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协议书制作、剖析点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为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对基层调解人员经常性业务指导和帮助,不定期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帮助,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丰富基层调解人员的实战经验,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培养锻炼了一大批熟悉法律、掌握政策、精通调解、会做群众工作的调解员。同时充分利用每月20日与派出所联合召开的人民调解工作例会,组织各基层人民调解员互相交流工作经验、介绍化解矛盾纠纷心得体会,通过系统学习和相互交流促进,整体提高了各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从而打造了一支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维稳主力军。
二、抓机制 提高人民调解管理水平
俗话说“山雨欲来风满楼”,每一类纠纷发生前都会显露一些现象,矛盾纠纷预防的好与坏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通过分析这些基本现象,实现提前预防纠纷发生。为保证矛盾纠纷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官地司法所先后为各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了民间纠纷排查制度、矛盾信息分析制度、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矛盾纠纷信息反馈制度、瞒报漏报责任追究制度等,为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切断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源提供了最佳的制度保障。此外,每月组织各调解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后,都会与各调解组织一起认真分析研究该辖区内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把握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从而保证了化解矛盾的及时性、达到了把危害程度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的目的。
一是建立完善调解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调解质量,圆满完成调解任务的保障。几年来,官地司法所结合实际,为各调解委员会制定完善了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流程,为实现“五有、四落实、六统一”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联合调解工作机制。人民调解是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大事,是一项弘扬正气、维护正义的工作,一点都马虎不得。因此,在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纠纷过程中,官地司法所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积极与法院、土地仲裁机构、公安等部门联系,在帮助基层调解组织在处理问题上达成共识,依法妥善地化解矛盾纠纷,息争止诉,对不能化解的,会请这些相关部门与基层调解委员会一起参与解决。同时,还完善了村级互动联合调解机制,这种村级互动联合调解就是一个村的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不属于同一组织的纠纷时,另一方的调解组织要及时予以配合,或由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我们的主持下,互相推荐出调解人员,组成联合调委会,从而有效防止了互相推诿扯皮,又确保了纠纷调解的公平、公正、及时。
三是完善案件回访机制。为检验调解结果,掌握纠纷履行情况,官地司法所采取及时调解与定期回访相结合,就是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要由纠纷调解人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掌握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进一步了解情况,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对解决不合理的不但要及时上报还要重新处理,直到双方当事人满意为止。
三、抓措施 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近年来,官地司法所一直把人民调解工作视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官地镇是一个农业大镇,每年出现的各类民事纠纷都很多,这就要求司法所要积极的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俗话说“众人划桨开大船”,要开好全镇平安稳定的大船,真正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除自身努力外,在具体工作中,官地司法所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要求,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更注重发挥各村的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抓排查。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相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充分发挥镇“第一道防线”网络体系的作用,发挥全镇145名调解员和45名纠纷信息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抓早、抓小、抓苗子,自下向上,由点切面深入扎实地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分析,客观准确地掌握和预测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提出意见和建议,及进向镇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抓调处。具体在调解工作中做到“五心”: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公心。有爱心,爱岗敬业,心系群众;有耐心,养成“听的进,忍的住”的好性子,从而达到“心销解开消积怨,春风化雨百花妍”的境界。能耐心、仔细地跟纠纷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有信心,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困难面前,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利用各种有利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解工作;有诚心,真心真意地与纠纷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以实际行动赢得当事人的支持和信赖;有公心,主持调解时,始终把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法则,对每一起纠纷进行综合分析,找准关键环节,然后对症下药,不激化其它矛盾纠纷的产生,做到以情感人、以法服人、讲究实效、依法调解。通过“五心”,保证了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以情感人、以法服人、讲究实效、依法调解,最终达到了当事人心服口服、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仅2010年,官地司法所就排查化解各类纠纷200多件,调解各类纠纷196件,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代书30多件,成功避免群体性事件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
2010年初,官地镇的张某因做生意缺钱,找到孟某借钱,孟某没有,从别人处借了5万给张某,张某说用几个月,谁知还款期到了,张某却分文不还。孟某没办法将自己家的粮食及牲口卖了把5万元钱还给了别人,而张某却一拖再拖,就是不还孟某钱,孟某一打听,现在张某是什么财产都没有,连住的房子都是租的。就这样一直拖到同年4月,孟某的儿子要买房结婚,急需用钱,便找到官地司法所要求为其追回欠款。刘所长在了解了事情的整个经过后得知张某在南村有一门市房,找到张某后他却说,这房子不是他的,而是他儿子的,房照是他儿子的名字,刘所长又找到官地镇房产管理所,经查证,房屋原是张某的,张某于2009年年末过户给儿子了,实际上就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在掌握了这一证据后,又找到了张某,和他说明事实、讲道理,并告知他,这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这种财产转移是不合法的,可以通过法院扣押拍卖他这个房产来偿还孟某钱。再说,你们平时都相处得不错,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别为了这点事伤了和气......张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答应十天之内把钱还清。十天后,张某把欠款及利息,都交给了司法所,当所长刘兆军把钱送到孟某手里后,孟某激动地流出了热泪。
在农村的各类矛盾纠纷中,宅基地纠纷是一个最突出的问题,也是一个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这样的纠纷,必须采取双方都让步的方法。官地南村王某与刘某两家因宅基地地界问题产生纠纷,找到司法所,司法所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王某与刘某是邻居,王某说刘某盖房子占了他家的地,而刘某却不承认,司法所让他们出示土地使用证,其中一方丢失,另一方没有办理。因为一时没有证据证明,官地司法所便找到了官地镇土地管理所、建设办、土地仲裁所一同到现场调解,最后终于使刘某与王某之间的纠纷得到了化解,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四、抓宣传 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地位
为了让全社会更好地认知人民调解工作,官地司法所有针对性地加大了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在工作中主要将宣传《人民调解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将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与宣传人民调解模范人物相结合,让社会在认知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物的同时,提高人民调解重要性的认识;将宣传典型人民调解案例与宣传人民调解业务相结合,让群众知道很多发生在身边的事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同样可以排忧解难、止诉息争;将宣传调解工作与宣传平安建设相结合,让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明白调解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在宣传形式上,在宣传工作中主要采取了电视宣传、广播宣传、标语宣传、图片宣传、板报宣传等形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了人民调解在党委政府及百姓心中的主导地位,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总之,官地镇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全镇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普遍赞誉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官地司法所先后连续被延边州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连续被敦化市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主任被授予“模范调解员”、“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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