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0年吉林省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防治工作计划》第八方面的要求,各县(市)疾控中心在建立健全克山病病情报告网基础上对本县(市)原有克山病人进行清查。 清查范围为1995年全省普查的病人底数和2003~2006年抽样调查、国家监测、省级监测、国家项目调查发现的病人。全省在省二所的统一协调下,各市(州)、县(市)、乡(镇)共同完成数据录入组合整理,整理后的病人名单逐级下发到村医手中,由村医逐一进行核对,对病人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核查记录,核查结果由乡保健站负责建立完善本地病人数据库上报县(市)疾控中心,县(市)负责合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