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结束后,课题组一行到吉林敖东液体二车间进行了实地参观。据介绍,《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前,我国单一中药品种年产值过亿元的几乎没有。《条例》实施后,年产值过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逐年增多。此外,《条例》实施前,各地中药生产企业竞相办厂,生产品种低水平重复,不加控制地仿制,严重损害了研制单位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挫伤了新药品研制开发的积极性,也损害了一批传统中药品种的质量和信誉。《条例》实施后,将我国传统的医药管理模式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保护和调动了生产企业开发新药的积极性,强化了药品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保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