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减轻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满足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1.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其中朝鲜族5人); 2.教育系统在2000-2001届中专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10人; 3.事业单位从1998年以后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中招聘5人; 4.敦化市公路管理段招聘2人(委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民办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户籍为敦化市的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6.有关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敦化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信息一览表》。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 4月12日。 2.报名地点:敦化市创业服务中心(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者需要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4.报考费:130元/每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咨询电话:0433—622337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3—6222447(教育局人事科) 详情请登录: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附件:《2011年敦化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信息一览表》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