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于2005年至2010年期间,因盗窃罪、诈骗罪先后被敦化市法院判处拘役、劳动教养。刑满释放后,心有不甘的姜某决定重抄旧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姜某发现胜利街道有一家饭店生意不错。已经锁定“目标”的姜某,便常常来到这家饭店吃饭,并主动与饭店老板聊天。 今年5月中旬,姜某像往常一样来到饭店吃饭。饭后姜某找到饭店老板董某聊天。“兄弟,你家这咸菜挺好吃呀,你一会儿多做点,我们高速公路大批量购买。我是高速公路分局的姜局长。”说完便向董某要电话号码。由于姜某是常客,而且这也能增加饭店收入,董某就将电话号告诉了姜某。 过了几天,正在厨房忙碌的董某突然接到电话,一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打来电话说:“你好,我是高速公路分局的后勤主任,我们要买你家的咸菜,具体事宜我们姜局长会当面与你说。”董某听后非常高兴。20分钟后,姜某走进饭店,询问董某是否接到后勤主任电话,并说:“你自己开买卖太累了,干脆我把你调到我们局食堂吧,那可是个在编的正式工作。”董某听后便信以为真,连连称好。姜某以回去帮他填表为由离开,离开前还嘱咐董某准备8张1寸相片。 连日来,姜某以办事需要钱为由先后7次向董某索要钱款4200余元。起初董某非常信任姜某,但由于姜某所要的钱款金额越来越大,而所谓的“工作”却迟迟没有着落,这引起董某怀疑,7月末的一天,当姜某再次来到饭店向董某索要钱款时,董某趁姜某不注意报了警,姜某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 据姜某交代,整个骗局都是他一人所为,根本没有高速公路分局后勤主任这个人,电话里的声音是他自己模仿的。日前,姜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市公安局移送到市检察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