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农合补偿政策调整意见
时间:2011-11-07 18:25来源:敦化新闻网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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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农合补偿政策调整意见
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意见之门诊统筹补偿办法
(一)门诊补偿比例、封顶线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一律不设起付线。继续实行门诊补偿与住院补偿相衔接,门诊补偿比例不得低于住院低比例补偿起付段的补偿比例。门诊补偿封顶线不低于160元,其中,村卫生所门诊补偿封顶线不高于50元。
(二)慢性病门诊补偿病种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原则上不应少于15种。其中,特殊慢性病病种不应少于5种,慢性病门诊补偿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一般慢性病门诊补偿比例要高于门诊补偿比例,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可参照住院统筹补偿办法实施。
(三)门诊补偿以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县级为辅,县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原则上不予实行门诊统筹。
参合患者在县及县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的,在原新农合报销补偿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敦化台记者刘德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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