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滕晓丽)6月2日,市残联为全市第一批审查合格的残疾人发放2010、2011年残疾人代步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共计138,400.00元。 按照国家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残联《吉林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社【2010】890号)文件精神要求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通过筛查,全市4个街道、16个乡镇共计报名382人,第一批有346名残疾人符合发放燃油补贴条件。对于不是肢体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代步机动轮椅车、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不发放燃油补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