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 农用地、 商住地、 工业地)省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大力实施生态国土工程,切实做好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起来,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严格实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和恢复治理。该局首先在办理采矿权审批发证时把好环境影响评价关,坚持将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作为采矿权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所有矿山建设项目、采矿登记审批(含延续、变更),事前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否则,一律不办理采矿权审批发证手续。 认真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在办理采矿权审批发证时,该局依法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该局要求矿山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治理废渣、废石,加强土地复垦还绿,防止水土流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同时,该局及时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先后完成了“雁鸣湖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城东采砂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等工程,有效保护了矿山地质环境,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护了生态环境。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分享给朋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土地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