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敦化市检察院技术用房外墙干挂石材产品、断桥铝窗项目项目已由敦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业主为敦化市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敦化市检察院 (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外墙干挂石材、第二标段断桥铝窗详见招标文件;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计划工日期为90日历天;(以实际通知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更多石材信息,请关注365中国石材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方式会员登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