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敦化市大石头镇农村的王先生直犯愁,因为他将家中两年的收成全都卖了,却一分钱也没见着。2月18日,王先生的妹妹王女士通过热线反映问题并寻求帮助。 2013年秋,王先生一家种植的黄豆迎来了大丰收,经同村村民介绍,邻村的李某以粮库保底价2.3元的收购价对王先生及同村村民的黄豆进行收购。 收购当日,李某家人与王先生等人分别签订欠条,标明1月20日支付收购款。可到了1月20日,李某以手中没钱无法支付为由拒绝支付王先生的5万元收购款,而其余村民合计23万元的的货款也同样没有着落,但李某表示,愿意于1月25日支付全部货款。然而,到了约定日期,李某还是未能拿出货款,同时,李某搬离了王先生邻村的原住所。同村村民多次找李某,希望能够尽快将钱支付欠款,可是要么找不到人,要么就是答复没钱,前几天李某告诉卖黄豆的村民,说今年5月份肯定还钱,可是经过这两次的情况,村民民不敢轻易相信李某的说法了,他们想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卖粮钱。2月18日,王女士在反复考虑后,向本网寻求帮助。 就王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向吉林敖联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中山进行咨询,在了解了王先生的遭遇后,李中山表示,在多次正常索要货款无果的情况下,王女士家人可对李某进行起诉,通过法律途径寻回货款。 2月18日晚,记者再次与王女士取得联系,王女士告诉记者,其家人已与李某的朋友取得联系,得知李某迟迟未付货款是由于冬季正值木材采伐期,为了挣钱,李某将钱投入到冬采工作中去了。李某表示愿意在一个月内支付货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