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理城市居民区私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巩固卫生城创建成果,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敦化市城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城区内居民区私搭乱建及乱堆乱放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居民区内房前屋后(居民住宅楼道)乱堆乱放杂物、私自摆放设置家禽圈养设施,搭建各类违法建筑物。 二、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居民请于2015年8月20日前自行清理拆除。 三、逾期不清理拆除的,各街道办事处、房产局将会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强制清理拆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居民业主自行承担。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敦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