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寰宇通讯员赵保利)记者在敦化市委获悉,近日,敦化市顺利通过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符合性审查和专家评审,获得省发改委2014年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县)的批复。 据了解,未来5年,敦化市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理念,充分调动本地骨干企业、社会团体、广大公众的积极性,参与到试点城市(县)的各项建设工作中来。 预计通过5年的试点城市创建期,敦化市将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模式,谋划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实现转型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本地区超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实现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据悉,今年6月敦化市政府责成市发改局,认真听取住建、环保、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意见,结合自身产业结构特点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编制完成了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