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区内禁止烧纸祭祀的通知 广大市民: 为净化城市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禁止烧纸祭祀等不文明祭祀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撰写追忆文章等文明祭祀活动。禁止在市区环路以内的主要街道、十字路口、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张、冥币等祭祀物品。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清理现场,并依据《敦化市城市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