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金艳)9月10日18时许,敦化市民陈某报警称:在敦化市北山篮球场内,自己刚购买的一部三星NOTE4手机被盗。 接警后,敦化巡警迅速到达现场,向被害人及周边群众了解案发经过并获得重要线索:一名身穿水蓝色牛仔裤的年轻男子当时在附近徘徊,行迹十分可疑。随后,民警带领被害人驱车围绕北山公园附近街路面、开放小区进行查找,后在北山游乐园附近将该名嫌疑男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大庆(化名)交代:于2015年9月8日18时许,在敦化市北山篮球场内趁被害人陈某打篮球时,将篮球架上的三星牌NOTE4手机盗取。(被盗手机鉴定价值为2200元,刘大庆属于盗窃惯犯,曾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因盗窃罪多次被敦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刑罚) 9月11日11时30分许,敦化巡警接到王某报警称:在敦化市某超市内,随身携带的手包被他人盗取。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某超市找到报警人,得知被盗手包内存放约2400元现金。民警迅速行动,通过调取超市监控录像,发现一名穿红色上衣的中年女子,趁被害人挑选蔬菜时将手包盗取。犯罪嫌疑人在离开超市时,曾使用超市会员卡对购买的商品进行结算,办案民警利用这一不经意动作,寻线追踪,通过时间节点筛选出7张刷卡人员个人信息,并通过比对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李桂丽锁定。后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桂丽(化名)交代:自己于2015年9月11日10时50分许,在敦化市渤海街某超市内,趁被害人挑选辣椒时,将被害人手包盗走。 目前,刘大庆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刑拘,李桂丽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