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民玉米地里烧秸秆 引发火灾被判刑 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大桥乡某村村民李某涉嫌失火罪一案。 2013年5月7日10时许,李某为了省事,在自家的玉米地里焚烧秸秆,却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一阵风刮来,火势蔓延,引燃了马某、杨某等8人承包的自留山林地,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6.1公顷。案发后,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森林防火期间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