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感受,在力促司法公正和保障人权方面主动作为,近日,经当事人申请,法官审核后,敦化市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出具了首份《离婚证明书》。 此前,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没有离婚证明书,只能以生效裁判文书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当事人办理再婚、出国签证、房屋过户登记等手续时,必须用详细载明感情如何破裂、财产如何分割等涉及隐私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离婚状态,一次次在人前展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了二次伤害。 《离婚证明书》简洁明了,仅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裁判文书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这几个必要信息。主要证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并没有涉及当事人起诉答辩争议过程、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情感纠葛、个人隐私等诉讼过程。 出具离婚证明书的流程便捷。经过调解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当场申请即时领取;经判决离婚的案件,在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凭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官审核后出具。 法院充分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在离婚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国签证、再婚登记等手续时,《离婚证明书》可以帮助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时避免尴尬,有利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情感维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延边新闻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