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用职务便利,采购时受贿17万元 刚提拔为教育局副局长半年就被抓庭上他痛哭流涕,恳求轻判 4月17日,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长祝延滨受贿案开审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4月17日,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长祝延滨受贿案在和龙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17万元,祝延滨对此全部承认。在最后陈述时,51岁的祝延滨痛哭流涕直呼后悔,“我以为我收这点钱顶多就把我免个职,我就退休回家了,没想到要被判10年以上,我后悔死了!” 4次受贿17万元现金 记者了解到,祝延滨曾当过老师、教育局科员、科长,在被捕半年前刚被提拔为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长。也就是说,他刚刚掌权,就开始受贿。 2013年9月18日,他因涉嫌受贿被和龙市公安局刑拘,因涉嫌犯受贿罪,经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3年9月30日被和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17日9时,该案在和龙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和龙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系统干部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祝延滨于2013年5月至8月期间,利用任敦化市教育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教育系统采购高考身份证系统和作弊防控系统、教学仪器设备、厨房设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4次非法收受王某现金共计17万元。案发后,侦查机关扣押了全部赃款。 对指控的事实全部承认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被告人祝延滨全部承认,没有任何异议,整个庭审过程中,他非常配合庭审工作,对检察机关和法官的提问、质证全部认可。 在法庭最后的陈述阶段,51岁的他刚说第一句就开始泪流满面,痛哭流涕。 他说,没有想到,自己会是这个下场,在听说给他送钱的人被抓时,他觉得自己收的这点钱,要是查出来,顶多就是免职,也就退休回家算了。直到自己被抓进来,听检察官和律师说,受贿10万以上,起刑就是10年,自己真的傻了。 祝延滨说,他妻子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特级教师,出一本书的收入就不少,自己的孩子读研究生,自己家庭条件很好,根本不缺这点钱。 “要是早知道,我早就去投案自首了,我真的没想到为这些钱要坐10年大牢……请法官看在我年纪大,认罪态度好,从轻判决……”祝延滨的这段陈述不是事先写好的,而是现场发挥,听起来完全发自肺腑,悔罪的态度深刻,令旁听者不胜感慨。 ■检察官说法 受贿10万元以上起刑10年 针对此案,延边州检察院公诉处负责人介绍,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受贿10万元以上,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判决轻重要根据具体案情。法律规定,投案自首是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只有投案自首,才能让判决结果减轻到10年以下。 本案中,如果被告人祝延滨投案自首,那么根据他良好的认罪态度和主动退赃的情节,他可能会被从轻判处在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其他情节,比如本案中祝延滨所具备的主动退赃、坦白认罪态度好的情节,只是法定从轻情节,判决时只能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内减轻,最低起刑也是10年。 ■延伸阅读 教育系统腐败案陆续开审 据延边州人民检察院介绍,祝延滨受贿案是延边教育系统腐败案中的一个。延边教育系统腐败案由安图县教育局局长矫青巍巨额受贿案引发,包括安图县教育局两名副局长、计财科科长,敦化市教育局局长、副局长在内的教育系统干部纷纷落马。 目前,安图县教育局副局长吕毅志、安图县教育局副局长田长顺、安图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朱延斌受贿案已经开庭审理完毕,等待判决。其他教育系统腐败案将陆续在延边各地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