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敦化市急救中心改造工程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字[2011]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改造面积575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敦化市敖东大街849号;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0日,工期154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到延边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_11:00时,下午_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或项目经理证书(以上资料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2年6月5日9时整,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医院 联系人:胡树君 电话:0433-6238755 招标代理机构:敦化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杨 电话:0433-6269200;0433-623888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