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日前,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因敦化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敦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6年1月18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拆除敦国土资执罚(2015)第23号、第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敦化市国土资源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以重新下达的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情况下,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再次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目前,违法侵占耕地的行为在长达两年多时间内未能依法处理,涉案2766平方米耕地仍然被违法侵占,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作为国土资源监管部门,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存在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行为。 为保护国土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等有关规定,就该案向敦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原题为《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对敦化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职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