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化市地税局连续接到两起发票举报案件,接到举报后,该局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两起违规使用发票行为进行了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市场秩序。 举报人称,某宾馆给自己开具的住宿发票加盖的是某洗浴发票专用章,回到单位将无法报销。根据这一情况,税务干部迅速来到该宾馆,查看当月发票发现,该宾馆确实将当月领购的发票全部加盖了某洗浴的发票专用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属于发票违法行为。税务执法人员对该宾馆进行了处罚,同时责成该宾馆将住宿发票邮寄给长春籍举报人,现已邮到。 另一起案件中,某物业公司用收据纸代替正规发票向业户收取物业费,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该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五款“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之规定,也属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了相应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