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赵洪儒)2018年7月26日,冒着蒙蒙细雨,伴随30度高温,敦化法院执行局干警将人民币855元执行款亲自送到村中,这看似普通的举动,体现的却是法律威严之外的温情。 2018年7月9日,谢某与其三名子女因赡养费一案引发纠纷,谢某起诉至敦化法院要求三名子女赔偿其赡养费用人民币850元。经敦化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子女三人支付谢某赡养费每人每月285元人民币。法律文书生效后,三名子女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未支付相应的赡养款。7月18日,谢某至敦化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执行局责成专人迅速办理。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后,三名子女均以年幼时谢某未尽抚养义务为由,不愿支付赡养费用。办案法官耐心劝解三名子女,谢某毕竟为父亲,现如今又年事已高,身患重病,没有自理能力,看在父子血缘情分也应尽赡养义务。经过法官耐心动情晓理,三名子女表示愿意支付赡养金,并表示会时常照顾谢某。据了解,7月25日晚,三名子女已共同到家中看望老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