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波)家住敦化市胜利街的付某咋也没想到,因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把自己送进看守所,都说“谨慎能捕千秋蝉,小心驶得万年船”,可是违法驾车引来的祸端迟早会找上门的。 今年已经六十多岁的付某经常下乡收购废旧物品,为了能够多拉货多挣钱,便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正三轮摩托车,虽然明知自己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没有经过专业的驾驶培训,但付某觉得只要开车时小心点,就会平安无事,所以为了节省一笔考试费用,始终没有考取驾驶证,也没对车辆定期进行检验。可是往往事与愿违,就在今年的5月4日晚上八点多,付某驾车行驶至201国道红石路段时,因车辆未年检、载物超宽、灯光发暗,致使车辆撞上了路边行人于某,致于某颅脑损伤、骨盆多发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付某致人死亡后竟然毫未察觉,继续开车前行,后被现场群众追赶抓获。 敦化市公安交警大队调查后认定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付某无视国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近日,付某交通肇事案已被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