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以下简称日遗化武),是当年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战争虽然已结束70年,但日遗化武仍在严重威胁和危害着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仓皇溃败,日军丢弃毒弹 “九一八事变”后,吉林省敦化县成为日本的一个军事基地,驻有重要指挥机关和大量军队。日本战败前夕,盘踞在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将大批军队和武器装备(包括对人和环境都有重大杀伤破坏作用的化学武器)集中到敦化一带,准备负隅顽抗。由于苏联红军向关东军突然发起攻击,从发起攻击到日本宣布投降只有一周左右的时间,其进攻速度大大超过了日军的预想,驻敦化的日军因没有充裕的时间对化学武器进行处理,将化学武器与普通武器一同丢弃而逃跑。有许多未被处置的毒气弹被遗弃在河道、山谷、甚至马路旁,或随意埋藏在了什么地方。因此,在敦化县发现的毒弹最多,敦化也成为中国境内迄今最大的日遗化武埋藏点,后经中日双方调查推算,该地埋藏日遗化武约33万枚。对于敦化日遗化武的分布,吉林省博物院副院长赵聆实曾作调查。赵撰文称,1945年8月19日,苏军攻占敦化,日军运来的这些毒弹因苏军推进迅速未派上用场,大量被留在了敦化。当时,苏军只炸毁了一小部分炮弹,因无人管理,其余的炮弹(含毒弹)散落到敦化10个乡镇的田间、沼泽、荒野及灌木林中,形成了北起尔站西沟河,南临大林水库,东毗安图县亮兵乡大西村,西至江东乡万福村,南北纵长85千米,东西横向最宽36千米、最窄12千米的废、毒弹散落地带及敦化偏北30多千米的额穆镇及黑石乡两处遗留地,总面积1600平方千米。 二、搜集毒弹,荒山深沟掩埋 1948年底,东北全境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入关,地方的安全保卫任务落在了当地政府和少量公安部队肩上。为了尽可能减少日遗毒气弹的伤害,当时的吉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日遗炮弹处理委员会”,专门处理此类问题。那时的基本处理手段是将毒气弹集中起来,指派专人看管。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务院责成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二局负责调查日遗炮弹问题,并在1952年把各地的“日遗炮弹处理委员会”更名为“日遗废毒弹处理委员会”(简称“废委会”),这些委员会的责任是调查底数,负责保管,研究解决办法。当时,敦化废委会的工作人员把废、毒弹分为两类,一类是杀伤弹,另一类是毒弹,也就是化学武器。所有废、毒弹都集中到大桥火车站,毒弹露天存放,杀伤弹在附近的销毁厂集中销毁。到1953年底,集中在大桥火车站的日军遗弃化武已有相当规模。这些化学武器不像一般炸弹、炮弹那样拆除或引爆便可处理,需要专门的技术设备和专业人员谨慎操作,当时的敦化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暂时性的处理办法只能集中挖坑深埋。选址标准有几个考虑:三四十年内不被利用从事基本建设;不是河流水源、产矿区;离人烟较远,3千米内无居民打井饮水;比水平地面低;能通行车辆便于运入炮弹。1954年2月24日,吉林省日遗废毒弹处理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迅速把日遗废毒弹向敦化移送,并把集中地点确定敦化县哈尔巴岭山区的四排树沟。该地区沟深林密,远离城市村庄,人烟稀少。最主要的一点是,所选定的四排树沟四周全是沼泽,不便人员进出,毒弹埋在那里,不会对人畜造成伤害。 政令发布后,吉林省各地的日遗毒气弹开始向敦化集中,外省一些地区也把毒气弹运到那里,由于沼泽难行,只能在冬天结冰封冻后才能往山里运送毒弹。从1954年2月开始,敦化县政府每到冬季,便组织民兵赶着自家的马爬犁,协助驻军部队运送埋藏毒气弹。在哈尔巴岭的深山里,工作人员挖出一个大坑。根据废损程度不同,将毒弹做了不同包装:甲种为好弹,外部良好,口螺结合紧密,无漏毒现象;乙种弹体吃土较久,部分破坏,有出毒现象;丙种为危险品,弹体较坏,有毒气外溢。装满毒弹后封顶覆土。第一次埋藏的地点,被命名为一号坑。在敦化的地图上,大石头镇哈尔巴岭村附近的四排树、炮弹沟,即为当年埋弹之处。废委会曾在埋弹的沟口栽下4棵杨树,以作标记。其中,一号坑于1953年挖成,东西走向,坑长25米、宽12.5米、深10米,内装1954年春运进的从县内大桥、秋梨沟、马鹿沟等地收缴的毒弹及从抚顺运来的两火车皮废、毒弹。装坑时以箱装毒弹铺底,上面散放规格不一的毒弹,装满后于1954年4月封顶,覆土3米掩埋;二号坑在一号坑东侧下方40米处,1955年挖成,南北走向,坑长20米、宽10米、深8米,1958年坑内毒弹装满封顶,覆土3米掩埋;三号坑有一、二号坑的一半大小,1965年挖成,内埋1959年至1965年间在敦化各乡镇搜集的毒弹。当年为避免遗漏毒弹伤人,提出“宁可错埋10发炮弹,不漏掉1发毒弹”的原则,所以坑中还混有少量标识不清的杀伤弹。就这样,经过连续3个冬天的搜集,约200万枚日遗废弹和毒气弹摆满了四排树沟的3个大弹坑。 三、政府举措,防止毒弹伤害 埋弹任务完成后,敦化县人民政府在3个大弹坑旁各立一块1米多高的标志石碑,碑上刻着“日遗毒弹埋藏处”字样,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历经日晒雨淋,有2块石碑上的字迹已经无法辨认。 就像岁月能够消磨石头上刻的字一样,岁月同样可以消磨掉人们心头对日遗化武的恐惧。敦化县埋弹后的3年,预防化武伤害的安全教育也搞了3年,“发现渗水不要碰,摸过毒弹快洗手”几乎家喻户晓。3年埋弹期间,因运送毒弹而受伤者很少。但受当时通信条件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群众都知晓毒气弹的危害。随着时间的推移,仍能清楚地铭记住政府警告的人越来越少。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现在的四排树沟一片荒凉,埋弹处草木不生,人迹罕至,也少有动物出没,成了一处没有生命的荒沟。这都是日遗毒弹作的孽。更可怕的威胁来自地下。数十万枚废炮弹和毒气弹在掩埋时未做过防蚀处理,又埋藏于沟底沼泽,锈蚀现象严重,不排除有弹壳锈蚀破露,毒液外泄污染土壤和水源的可能,其中的炸药也还有爆炸的危险。据专家介绍,日遗在华的化学武器以呕吐性毒剂、窒息性毒剂和糜烂性毒剂为主,这些毒剂中含有对人体危害严重和对环境污染严重的“砷”,这种物质相当难以分解,再加上多年的风吹雨淋,这些毒气弹的覆盖层如果透了气,会加速弹体的氧化腐蚀过程,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为防止隐患成为灾难,敦化历届人民政府都把加强对哈尔巴岭埋弹处的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1980年,敦化县政府在四排树沟的入口处竖立了水泥制通告牌,警告附近村民不要在该沟中挖沙采石,开荒种地,打柴放牧,打猎采药等,以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还特别规定沟口的4棵大杨树以及标志石碑和通告牌不得移动或损坏。1992年,敦化市政府向上级呈送了关于日遗毒气弹隐患亟待解决的报告。1995年12月5日,又发出了《关于对日遗毒弹埋藏处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基层组织教育群众,不要到毒弹坑附近去,以免受到伤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