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日本外务省宣布,中国吉林省敦化市哈尔巴岭可能埋有30万至40万枚日军遗留化武。日方正在建设大规模处理设施,难以在2012年4月如期处理完毕,决定将日军在华遗留化学武器的处理期限延长10年,已获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的同意。日方承诺在2012年4月29日后继续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要求履行遗弃国承担的义务,并在国际监督之下, 争取在2022年底前完成日遗化武的销毁工作。中方对日方无法按期完成销毁深表关切。双方制订了销毁计划,对今后销毁日遗化武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并设定了完成有关工作的相应目标时限。 2014年8月,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刘建超一行赴延边州敦化市哈尔巴岭、天马物业公司日遗化武作业现场踏查;9月,经多年建设,日遗化武销毁设施厂房终于建成;10月,中国外交部化武办主任何震良、日本内阁府处理遗弃化学武器担当室室长高桥宪一、吉林省外办(化武办)副主任陈香林等一行考察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设施情况;当月,完成日遗化武销毁设备安装。经运转调试和模拟弹试销毁作业,已具备日遗化武实弹销毁作业条件。11月30日,中日两国在经历了数年的谈判之后,处理二战期间日军在中国遗留化学武器的废弃的程序正式起动。当日上午,中日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筹建8年的敦化市哈尔巴岭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销毁设施所在地共同宣布,哈尔巴岭日遗化武试销毁作业正式开始。销毁设施的设计、建设费用预计171亿日元。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有关备忘录规定,日方负责销毁日遗化武,并为此提供一切所需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方提供协助。 销毁过程分为以下八个步骤: 1.运送:从临时保管库中取出化学武器(注:只有这步工作由中方完成,其他步骤均由日方操作);2.拆包:将化武在封存时包裹的包装材料剥除;3.爆炸:化武在装填装置上,通过机械运送到爆破炉里引爆,其内的化学成分全部释放出来;4.膨胀:爆炸后产生的大量气体进入到膨胀腔内;5.消毒:气体进入高温排气装置,在此处得到最全面的“消毒”;气体中的毒性成分通过其他的化学物质被中和;6.过滤:基本无毒的气体进入低温排气装置,利用活性炭去除杂质;7.排放:过滤后的气体将被排放到空气中;8.善后:销毁中产生的弹片、废液统一利用大型设备处理。 此次哈尔巴岭日遗化武试销毁作业的开始标志着处理日遗化武工作进入全面销毁的新阶段,对加快销毁日遗化武整体工作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2015年正值世界首次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一百周年,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呼吁世界勿忘历史教训,全面销毁化学武器,以确保人类不再面临使用化学武器的可怕威胁。4月29日是“化学战受害者纪念日”,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深受日军化学武器之害并延续至今,给中国人民造成的创伤,永远不会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