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1个县(市、区)列入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昨日,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一行来到吉林省视察,省人社厅厅长骆德春汇报了我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情况。据了解,7月初,国家已正式批复我省51个县(市、区)列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省已起草了《吉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送审稿)》,待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备案。 据骆德春介绍,2009年8月, 国务院作出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部署以后,我省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并于当年11月向国家争取到9个县(市、区)列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2010年,我省有10个县(市、区)列入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今年我省有34个县(市、区)列入国家第三批新农保试点。 截至目前,我省由国家批准的新农保试点县(市、区)累计达到53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8.3%。到今年6月底,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为158万人,参保率为83.45%,符合条件领取养老金人数为38万人,发放率达到99.54%,共计发放养老金2.2亿元。 尹蔚民部长对我省新农保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强调,各地要继续把新农保试点做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落实到位。同时,各试点县(市、区)要制定一个周密的试点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要让百姓得到实惠。 据介绍,我省实施意见在地方政府补贴方面有所突破,在国家规定地方政府补贴标准不低于30元的基础上,每增一档缴费,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达到了75元。 在我省的实施意见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延边州的敦化市、和龙市,在今年5、6月份自行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目前,两市已有1000多人参保,已为500多人发放基础养老金。7月初,国家已正式批复我省51个县(市、区)列入试点,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5%,覆盖我省16周岁及以上城镇无保障居民32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97万人,16至59周岁人口22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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