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11年4月22日 二、清扫范围 我市城区各主次干路、巷路、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入城道路两侧。 三、参加市级领导 届时,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将分别到四个街道参加清扫活动,清扫地点由各街道自行确定。具体安排如下: 1、各位市委常委到渤海街清扫。 2、市人大各位主任到胜利街清扫。 3、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到民主街清扫。 4、市政协各位主席到丹江街清扫。 四、参加部门和单位 全市各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江南镇、开发区、3305、敦林、铁路等。 五、具体责任分工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由江南镇负责清扫;入城道路及两侧由开发区、江南镇、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责任区划分清扫;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原有责任区进行清扫;市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所辖机关单位的卫生清扫;开发区、3305、敦林、铁路负责各自辖区的卫生清扫;饮食服务行业自行组织清扫。 六、清扫内容及标准 1、对城乡结合部居民区中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三堆三小”、板杖板厕、乱涂乱画等进行集中治理,通过治理达到无乱排污水、乱堆垃圾、“三堆三小”、乱涂乱画等现象。 2、对居民区中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三堆三小”、板杖板厕、乱涂乱画等进行集中治理,通过治理达到居民平房区无乱堆垃圾、边沟流水畅通,无杂草。 3、对居民楼房区中积存的生活垃圾、“三堆三小”、乱涂乱画等进行集中治理,通过治理达到居民楼房区无乱堆垃圾、乱涂乱画,楼道无灰网、无垃圾,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洁净,无乱贴小广告。 4、对主次干路、巷路中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集中治理,通过治理达到主次干路、巷路无乱堆垃圾。 5、饮食服务行业要达到行业规定的标准。 七、活动要求 1、各街道、部门、单位及江南镇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按照规定的内容及标准,认真清扫。 2、各部门、单位自行准备清扫工具。 3、具体责任区划分仍然按照以往确定的内容执行,并实行责任区域包保制和一把手问责制。 4、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将对本次清扫活动严格进行监督检查。 (1)市城管办负责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清扫的监督检查。 (2)市爱卫办、机关党工委负责各机关单位卫生清扫的监督检查。 (3)市房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物业小区卫生清扫的监督检查。 (4)市卫生局负责饮食服务行业卫生清扫的监督检查。 (5)开发区、3305、敦林、铁路各自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卫生清扫的监督检查。 (6)市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和报道,营造全民参与卫生清扫的浓厚氛围,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