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司法局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时间:2011-09-01 13:04来源:敦化新闻网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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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记者 钟 慧)2011年以来,敦化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载体,通过五个提高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继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努力提高能力水平。大力开展
(特约记者 钟 慧)2011年以来,敦化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载体,通过“五个提高”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继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努力提高能力水平。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进行巡回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民调解法系列宣传活动。并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举办了全市司法所业务培训班。同时,通过集中授课、经验交流、案例点评、参观考察等形式,对全市人民调解员分级组织开展专项培训1220余人次,举办专题讲座80余场次。
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结合吉林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和标识的通知》精神,敦化市司法局成立督察小组,对全市基层调解工作进行了抽查,推动调委会落实(调委会标识、印章、标牌、制度、程序、调解文书)“六统一”。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敦化市司法局立足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特殊时期,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在换届选举、房屋征地拆迁、敏感节日期间等易发生的矛盾纠纷“源点”、“热点”、“难点”时期进行源头排查,严格落实矛盾纠纷登记报告等工作制度,及时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纳入预警体系,有效加强了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和化解工作。截止2011年目前为止,各基层调解组织就排查矛盾纠纷1918次,受理各类纠纷24930件,调解成功24930件,达成书面协议717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0多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9起, 办理土地承包事项155件,办理农民工事项191件,办理征地事项673件,无调处不当引起的非正常上访事件,解答法律咨询4470件,调解纠纷同比去年增长90%。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调解纠纷1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0次500余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四是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努力提高工作实效。敦化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建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四个街道建立诉前调解分流站,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市交通部门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人民调解向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新领域延伸,有效扩大了人民调解的覆盖面和对矛盾纠纷的控制力。2010年3月份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有5%的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截至目前,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7件,达成书面协议47件,案件分流6件,极大的缓解了审判工作压力,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推动了我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敦化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受理5起案件,调解成功4起,调解成功达到98%。
五是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努力提高调解水平。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敦化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通过民主推荐、自荐等方式在全市20个乡镇(街)选树了20名人民调解能手,形成了“调解能手群体”,使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高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更好的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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