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有效预防气瓶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深化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市液化气“螺丝瓶”需强制报废。 所谓螺丝瓶是指1996年以前生产的用螺丝把护罩连接到瓶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此类钢瓶使用年限已超过15年,属报废气瓶。 敦化市自今年10月初开始启动此项工作以来,已更换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近3万只。据介绍,个人持有的“螺丝瓶”到液化气站可采取以旧换新或直接购买新瓶的方式进行更换,更换的螺丝瓶由气瓶检验站进行报废处理。 敦化台记者刘德胜、姜峰报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