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20日前开展2012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申报内容包括: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取暖期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生产单位2011年全年排放污染物情况,要求申报企业提供能源及水费明细台帐、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名章、有资质证明部门出具的环境监测数据(出具的环境监测数据可以由省、州或市级环境监测部门提供)。 对逾期拒报或者谎报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由环境监察机构直接确定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下达《排污核定通知书》。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落实申报所需的材料和数据,按时申报登记。 申报地点:敦化市环境保护局五楼 联系电话:6226954 6220688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