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延边讯9月22日,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敦化大队联合敦化市渤海街道、渤海派出所对敦化市青山大厦、敦化市鑫隆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为推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人员本着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的工作态度,对各类隐患和问题采取“零容忍”。 经检查,发现敦化市青山大厦存在楼内住宅改变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未设置防烟楼梯间、十三层公寓顶棚为可燃扣板装修、楼内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规定,综合判定该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敦化市鑫隆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西侧疏散楼梯间未封闭、部分电器线路未穿金属管、三层部分外窗被封堵等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相关规定,直接判定该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消防大队依法对两家单位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将实际情况报请敦化市公安局,由敦化市局书面请示敦化市人民政府予以挂牌督办。敦化市政府随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论证,同意对这两家场所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同时要求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宣传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宣传海报和三提示,增强社会监督力度,督促单位迅速整改火灾隐患。(吴晓君记者周和/报道) (责任编辑:admin) |